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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师可克达拉市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6/09/06 4.8k 阅读 113 点赞





                                  人口计生委



师市人口发〔2016〕9号



关于印发《四师可克达拉市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团场、企事业单位、师市政法机构人口计生办:

根据兵团人口计生委《兵团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兵人口发〔2016〕8号)的要求,加快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结合我师实际,制定了《四师可克达拉市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师可克达拉市人口计生委

                                         2016年9月6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兵团人口计生委《兵团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兵人口发﹝2016﹞8号)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推行信息化办证服务。规范兵团行政登记/审批系统,实现计生系统网上办理《生育服务证》。积极推行网上预约服务、自助服务等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加快实现生育服务证电子化。跨省、跨地区需核实婚育状况的,可通过兵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予以解决。

二、推行服务评价制度。每年对单位办证服务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通过电话对当年申请人在受理阶段及领取《生育服务证》时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列入年终考核成绩。

三、 实行生育一孩、二孩登记制度。

办理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近期2寸免冠照片。

办理程序: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近期2寸免冠照片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单位、团场(社区)、街道(社区)进行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连队(社区)级、辖区级、团场(街道)级登记、打印。

四、简化再生育办理。

(一)三孩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办理资料:要求生育三孩的夫妻,须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⑴要求再生育夫妻的书面申请;
  ⑵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⑶夫妻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
  ⑷
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二寸照片2张。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夫妇自愿向一方户籍的辖区、连队(社区)提出申请,连队(社区)审议,报团场计生办办理再生育审批,免费领取《三孩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连队(社区)级、辖区级、团场(街道)级申请+初审—团场(街道)级审批、打印;

(二)特批再生育的办理:

办理资料:要求再生育的夫妻,须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⑴要求再生育夫妻的书面申请及《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⑵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⑶夫妻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
  ⑷离异再婚家庭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县以上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民事调解书》;
  ⑸
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二寸照片2张。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夫妇自愿向一方户籍的辖区、连队(社区)提出申请,连队(社区)审议,团场、企事业人口计生办审核资料并对夫妻的相关信息组织公示,上报师人口计生委,经师人口计生委再生育审批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的,由团计生办网上免费办理特批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连队(社区)级、辖区级、团场(街道)级申请+初审—团场(街道)级审核—师级审批—团场(街道)级打印。

五、实行承诺制度。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对于以虚假承诺进行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特批再生育的承诺工作,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六、落实各项办证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证。

(一)落实委托代办制度。申请夫妻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也可委托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二)落实首问责任。属于受理范围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不属于当地受理的,应明确告知群众受理地点。对登记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

  (三)落实多渠道核查认定制度。受理单位能够依托全员人口数据库、兵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统、国家人口宏观决策管理系统流动人口子系统(以下简称PADIS流管子系统)核查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四)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对领取一孩、二孩、三孩《生育服务证》时,受理单位应即时办结。特批再生育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特批再生育办理和需要跨省核实信息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再生育申请人所在辖区、连队(社区)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生育服务证》实行免费办理,禁止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不得作为落户必须依据;不得无故拒绝、推诿、拖延,不得随意设置任何其他前置条件,不得随意增加证明环节和材料。

八、夫妻凭生育服务证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孕产妇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办理生育保险等服务。

九、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登记单位为团场(街道)级、连队(社区)级、辖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因此,生育服务证(一孩、二孩)由各登记单位负盖章。

十、《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及各种相关纸质资料,由审核机关负责归档,永久保存。

  十一、团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生育服务证》办理工作的检查督导,通过兵团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对信息核实、网络协查等情况进行监管,确保《生育服务证》办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十二、此前有关要求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1.生育服务证发放登记表

        2.兵团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承诺书

        3.兵团申请生育三孩及特批再生育审核承诺书



附件1

生育服务证发放登记表

项目

姓 名

公民身份证号码

民族

户口性质

婚姻状况

户籍所在地

女方







男方







现居

住地


联系电话


现有子女情况(包括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或合法收养的子女)

()个

申请

生育

子女

理由

依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现申请生育第个子女。

申请人签名:(女)(男):

年月日

核实情况

□ 在人口信息系统核查

□ 属实

□ 不属实


□向户籍地核查

□ 属实

□ 不属实

□无法查实

□ 核查时间:

□ 反馈时间:

□ 其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核实时间

















注:本登记表一式一份,由具体发放《生育服务证》部门留存。

附件2

兵团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承诺书

登

记

须

知

此表为流动人口夫妻,因户籍地无法提供婚育状况或信息平台无法查询者,需本人填写个人承诺书

1.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2.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

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信用档案。

3.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4.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男方基本情况

女方基本情况

姓   名


联系电话


姓   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婚姻变动时间


婚姻状况


婚姻变动时间


生育子女状况


是否合法

收养


生育子女状况


是否合法

收养


户 籍 地


户 籍 地


现居住

地 址


现居住

地 址




本人承诺


本人保证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属实,并且了解《登记须知》的有关内容。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丈夫:   妻子:                              

代办人:代办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核实情况

□ 在人口信息系统核查

□ 属实

□ 不属实

□ 向户籍地核查

□ 属实

□ 不属实

□ 无法查实

□ 核查时间:

□ 反馈时间:

□ 其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核实时间





















注:本表原件由团场、街道归档管理,保存期10年。

附件3

兵团申请生育三孩及再生育审核承诺书

登记号: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右栏信息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姓名

民族

公民身份号码

户口

性质

婚姻

状况

婚姻变动年月

男方






年月

女方






年月

家庭子女

情况

(含收养)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备注





















家庭地址

(居住地)


联系

方式


申请理由


提交附件

材料目录


本人

承诺

声明

以上表格内容情况完全真实,愿意接受各方监督。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取得的再生育服务证自动失效,并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按高限征收,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征信系统。

承诺人男方:

女方:

年月日











注:本表原件由团场、街道归档管理,保存期10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