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认定的公告(三)

2022/09/12 1.2w 阅读 360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师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资料至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核(地址:可克达拉市北固山西路1299号,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0999-8182941)。


附件: 第四师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表



                                        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