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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中止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2024/12/08 7.3k 阅读 481 点赞

关于中止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兵团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兵医保中心〔202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零售药店予以公布,中止期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8日。

序号

国家赋码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1

P65400200795

新疆康健壹佰医药有限公司伊宁市

第十五门店

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1号商业楼1层商铺135号

2

P65400200664

新疆康健壹佰医药有限公司伊宁市熙春郡店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1500号熙春郡一期商务酒店B座106号商铺

 第四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