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提醒

2024/07/14 6.6k 阅读 333 点赞


师市道路运输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经核查,师市部分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请相关企业及时核查。为避免证照超期影响您的合法经营,请尽快办理证照换发手续,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的,将依法注销。如有需咨询的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我局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专业、详细的解答服务。

咨询电话:0999-8182044

附件: 道路普通货运业户列表.xls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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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