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2023/11/23 9.3k 阅读 250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师市文体广旅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拟同意“可克达拉艺画美术培训中心”办理办学许可证。现对拟审批的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 11 月 23日至2023年 12 月 6 日。公示期间,凡对上述校外培训机构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监督电话:0999-8182955,地址: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002窗口。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拟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名单

场所名称

地点

证件名称

可克达拉艺画美术培训中心

可克达拉市学府佳苑2号商业楼205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