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克达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F-11-0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2024/04/09 4.2k 阅读 306 点赞

关于解除F-11-0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F-11-01号宗地位于可克达拉市赣江路以南、庐山路以东,宗地面积88607.1平方米(合132.91亩),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2023214日以挂牌方式出让,受让人为新疆可克达拉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220日新疆可克达拉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6604002023B00307)。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正式解除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疆可克达拉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拥有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请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另行处置。

  特此公告。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