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I-08-01、I-08-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2025/07/07 3.7k 阅读 107 点赞

    I-08-01、I-08-02号宗地位于可克达拉市滨河东路以北、定情路以西,宗地面积分别为61029平方米、61396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用地20221223日以挂牌方式出让,受让人为新疆可克达拉宏雅房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1月3日新疆可克达拉宏雅房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I-08-01、I-08-02)。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正式解除I-08-01、I-08-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疆可克达拉宏雅房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拥有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请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另行处置。

特此公告。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7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